增值税纳税申报月法定放假三天,比如国庆等,申报是否延期?

顺眼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: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;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,按休假日天数顺延。

全程服务

售前,服务中全程系

统 和人员跟踪响应

数据安全

所有资料扫描,云备档

可随时查询 永不丢失

品质保障

从业多年的行业专家

提供咨询以及团队服务

性价比高

优质的服务商

联系我们
地址:
中国•苏州•常府街85号新大都广场10层
总机:
0512-66099025
官网:
www.pinsuan.net
友情链接:
苏州品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苏ICP备16058369号-1